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是综合反映上海地方历史的地志性博物馆,最初为筹建于1953年的上海历史与建设博物馆。1983年建成 “上海历史文物陈列馆”,1991年7月改现名。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一直受到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市民的关注。它作为“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市级重大文化设施之一,目前已确定选址在原上海美术馆旧址。2016年开工,预计2017年对外开放。新馆的落成将是上海又一标志性的公共文化设施,它的建设也是全体市民乃至海内外关心、热爱上海人士文化生活的一件大事。
随着新馆建设的有序、有效推进,为能更好的展现上海璀璨的历史文化,我们现向海内外征集能反映上海历史和文化的实物和文献、照片资料。祈望海内外收藏机构、个人及熟悉与上海历史相关文物资料的人士积极提供线索,慷慨予以支持。这不仅仅是丰富上海市历史博物馆馆藏,更对上海历史研究,上海文脉传承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一、征集范围
1、反映上海建县以来重大历史沿革的文物文献;
2、反映近代上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市民生活、市政建设等方面实物、文献资料;
3、反映近代各阶层、各党派社团和著名人士在沪活动的实物资料;
4、共和国建立后有关以上各类有历史意义或有代表性的实物资料。
二、征集品种
报刊、图书、宣言、文告、手稿、墨迹、传单、标语、证件、题字、信件、照片、契约、印章、招牌、铭牌、票据、账册、钱币、邮票、碑刻、拓片、唱片、艺术品、档案、服饰、家具、民俗用品、大小型各类生产工具设备、交通工具、通信等设施以及足以涵盖佐证上海历史发展的重要实物。
三、征集方式
捐赠、借展、收购
四、捐赠联系:上海市历史博物馆 汉口路193号2楼
王先生63232208转330分机 13764445429
五、捐赠奖励办法(见附件)
附:上海市历史博物馆奖励捐赠暂行办法(草)捐赠办法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奖励捐赠暂行办法(草)
为鼓励、促进海内外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捐赠文物,特拟相关办法如下:
捐赠人可以向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无条件或者附加条件地捐赠文物。
一、无条件或称无偿捐赠,捐赠的实物为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永久性藏品。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根据捐赠价值可以分别与捐赠人协商约定下列条件:
1、为捐赠项目举行新闻发布会,颁发捐赠证书;
2、为捐赠人在该捐赠物品陈列展出或公开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的姓名;
3、根据情况给予捐赠人复制品或照片等纪念物;
4、授予捐赠人在上海市历史博物馆展区、展项等冠名权,将捐赠人的姓名镌刻于博物馆捐赠碑永久纪念;
二、附加条件地捐赠,捐赠的实物为上海市历史博物馆永久性藏品。境外捐赠及归还的文物可以免除文物进口时的税收,境内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捐赠文物按其类别区分分别按下列办法执行:
1、 对于捐赠书法、绘画、雕塑、瓷器、刺绣、摄影作品等艺术类文物可以给予按市场价值10%左右的资金奖励;
2、对于捐赠历史类、民俗类文物按捐赠者家庭境况可以给予适当经济补助。